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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品牌
国际国内知名品牌
神州云计算将一如既往的最大程度地维护卖家的品牌利益,尊重品牌传统和内涵,欢迎优质品牌旗舰店入驻。
2.商品
能够满足企业级用户群体优质、有特色的商品或服务
(一)招商基本条件
国内软件或软件服务
电脑,服务器
云基础资源
(二)入驻须知
2.1 平台入驻申请流程及相关的收费说明均以平台运营方及官方招商页面为准。
2.2 平台有权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要求卖家提供其他资质。
2.3 平台将结合各行业发展动态、国家相关规定及消费者购买需求,不定期更新本标准。
2.4 卖家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和信息:请务必确保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提供的相关资质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若卖家提供的相关资质为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授权书等,请务必先行核实文件的真实有效完整性),一旦发现虚假资质或信息的,平台将不再与卖家进行合作并有权根据平台平台规则及与卖家签署的相关协议之约定进行处理。
(三)商家入驻
3.1用户名注册与管理
商家与平台签订合作协议后,平台为商家在后台注册用户名(即“商家用户名”),平台客服人员会通过书面文件或邮件方式将用户名、密码告知商家。用户名不得擅自更改,商家须自行更改密码并妥善保管。商家应妥善保管用户名及密码信息的安全,商家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用户名,并对利用该用户名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
3.2商品发布
所有商家须严格按照本规则在平台发布商品信息,不得发布违法、违规商品信息,若因违反本规则发布商品信息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商家自行完全承担,与平台无关。一旦平台发现有任何违反规则的商品信息,有权立即删除,并保留对商家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作的权利。
3.2.1商品发布要素说明:
1)商品标题
在商品标题中可以简单明确地说明商品属性,并使用描述性的文字,但不允许滥用品牌名称及与本商品无关的字眼。
2)商品图片
清晰美观的图片对促进交易起着重要作用,商品都需要添加图片展示。店铺横幅图片规格为:1920*120像素、Logo图片规格为210*78像素、商品描述图片规格宽度不小于800*800 ,大小不大于2M。
3)商品描述
商品描述,是向买家展示商品的各项特征和属性,详实的商品描述对于能否成功出售商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商品描述应对商品外观、颜色、尺寸、成份、含量、质量、包装、保修、保质期、产地、功能、用途等商品属性进行说明,这将有助于买家更全面地了解商品属性。任何为吸引买家而使用的夸大描述、不实描述、以及指向其他网站商品说明链接取代描述都是无效的。
4)商品价格
商品原价是指商品在线下市场的售卖参考价格;店铺价格是指商品在平台的实际售卖价格。商家需正确合理设置商品的相应价格,不得夸大扭曲,违背市场规律和所属行业标准。
5)商品数量
商品数量分为单品数量即SKU数量和单品库存数量。店铺在售商品单品库存数量不能为0。
备注:
单品数量即SKU数量,指同一品牌中产品型号的数量。此数量不能为0个。
单品库存数量,指单个型号产品的库存数量。此数量不能为0个。
6)商品类目
店铺在售所有商品的类目必须与平台系统保持一致。
3.2.2商品发布其他规则:
1)平台有权禁止商家发布有违平台相关规定的商品信息。具体参见《平台禁发商品及信息管理规范》。
2)商家在平台发布的所有商品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商家必须按照商家与平台商城签订合同中约定的“销售商品品类”在平台发布商品。
4)商家不得发布假货、翻新货、水货、旧货、二手货等有违“正品保证”的商品信息。
5)未经正式书面授权(指定年限内无授权书),商家的商品信息不得带有任何品牌LOGO及可能侵权的相关信息。
6)商家不得在店铺内发布涉及批发、招商、代理,广告、海报等形式的广告信息。
7)商家不得发布与商品描述不符、无实际商品、仅提供发布者联系方式以及非商品信息的商品。
8)商家不得在平台店铺发布诱导买家去其他网站交易的链接信息。
9)商家不得在店铺在售商品的商品图片、商品描述、商品标题等信息中带有实体店铺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其他平台外部链接等信息。
10)商品属性与发布商品所选择的商品类目或属性必须一致。
11)店铺中展示的商品图片中必须有原始实物图片、照片,不得使用刻意加工修饰后的非原始实物图片。
12)完全相同或重要属性完全相同的商品,只能发布一次。
13)商家必须对店铺所售商品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信息加以完善并提供。
(一)基本条件:
1.1 拥有注册公司实体;
1.2 拥有大陆地区对公银行账户;
2. 申请入驻基本资质文件
2.1 申请入驻公司的成立证明文件;
2.2 申请入驻公司法人、授权代表人及店铺联系人身份证件;
2.3 入驻公司大陆地区对公银行账户开户证明;
2.4 入驻商家经营品牌的品牌授权经销证明文件或品牌商品的采购/进货证明文件;
(二)企业资质包括:
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要有最新年检;
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以上资质加盖公司公章。
1、保证金
神州云计算暂不向厂商收取开设店铺的保证金。
2、年费
神州云计算暂不向厂商收取年费。
3、技术服务费
商家入驻我公司平台进行产品的销售,我公司按照成交额收取商家商品成交佣金:收费标准为商品价格的2%-4%。
世界范围内,一场“云革命”正在眼花缭乱的进行,“革命”将带给IT行业一场巨变,彻底改变产业的竞争态势和用户的消费模式。 基于此,越来越多企业开始与互联网融合和创新,而这个时代的发展需要神州云计算与合作伙伴共同的力量去推动。 在这场变革中,神州云计算期望与优质的内容提供商、海量的营销合作伙伴一起,切实落地的为客户提供全链路的企业服务, 帮助其打造个性化的应用环境,探索创新的商业模式,实现共赢共享。 神州云计算生态体系关注的是帮助企业级客户打造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欢迎有兴趣的合作伙伴加入神州云计算大家庭,携手打造全国专业的“企业服务专家”。
合作伙伴从神州云计算下单,销售给最终用户,由合作伙伴提供增值服务。由合作伙伴与客户签订合同,并通过差价+返点的形式获取利润。技术支持由合作伙伴进行,神州云计算进行背书。
用户合同签订方:合作伙伴
伙伴盈利方式:价差 + 返点
技术支持:合作伙伴(神州云计算背书)
合作伙伴进行销售线索传递,神州云计算负责后续销售与服务,合作伙伴获得返佣。神州云计算与用户签订合同,合作伙伴通过佣金的方式获得盈利。技术支持由神州云计算完成。
用户合同签订方:神州云计算
伙伴盈利方式:佣金
技术支持:神州云计算
将神州云计算的资源集成到合作伙伴的服务品牌中,合作伙伴自行定价、推广、服务,神州云计算负责帮助伙伴进行资源的对接。
用户合同签订方:合作伙伴
伙伴盈利方式:合作伙伴自行定价
技术支持:合作伙伴
本协议由缔约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于北京市海淀区缔结。
1.1 神州云计算平台:指由北京神州数码电商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并管理的,域名为【http://www.dcclouds.com】的网站。
1.2 供应商:指通过“神州云计算平台”提供产品并接受甲方所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即本协议缔约方中的“乙方”。
1.3 经销商:指通过“神州云计算平台”购买乙方提供产品并用于经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4 最终用户:即企业级最终用户,指通过“神州云计算平台”购买、使用乙方提供产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5 甲方签约经销商及最终用户:甲方在线上平台或线下渠道拓展的经销商及最终用户。
1.6 神州云计算平台规则:指标示在“神州云计算平台”之上的,与乙方店铺日常运营有关的任何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手册、供应商后台公告、供应商后台帮助中心等。
2.1 甲方依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为乙方开通店铺服务后,甲方可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2.1.1 平台技术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神州云计算平台”相应的网络空间及相应的技术支持。
2.1.2 互联网营销服务:包括乙方店铺装修、乙方店铺日常运营管理、产品促销推广等互联网营销服务。
2.1.3 经销商及最终用户拓展管理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线上线下经销商及最终用户拓展和管理,包括通过平台为乙方提供新经销商及最终用户拓展和乙方原有经销商及最终用户管理,具体服务内容按拓展情况双方另行约定。
2.2 乙方店铺经营方式:
2.2.1 乙方成为“神州云计算平台”供应商并开立店铺后,可独立开展店铺经营,同时可参与神州云计算相关活动及接受其他有偿服务。其他有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推广服务、店铺代运营服务、配送仓储服务等。商家如需使用该等有偿服务的,应以商家自身名义单独与提供方洽谈并签署协议。
3.1 入驻条件:乙方申请成为“神州云计算平台”入驻供应商,享受“神州云计算平台”提供各项服务,须持续满足以下条件:
(1)乙方须为电子信息化或相关领域公司。
(2)乙方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并领取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经营许可,身份信息应为乙方自身情况的客观表现;
(3)乙方申请经营的产品来源合法,资质齐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4)乙方同意本协议及神州云计算相关规则;
(5)乙方提交的任何信息均真实、合法、有效,所使用的图片、文字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
(6)乙方接受并同意由甲方提供的经销商及最终用户拓展及管理服务的相关约定。
3.2 证明文件提交:
3.2.1 乙方需根据“神州云计算平台”相关规则及要求向甲方提交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商标注册证、质检报告、报关单、检验检疫证书、产品来源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如发生客户投诉、行政机关机构点差、诉讼解决等事项,乙方还应向神州云计算提交与原件核对一致且加盖乙方公章的纸质复印件,且神州云计算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文件的原件。
3.2.2 协议期内,上述相关证明文件的任何变更,乙方都应及时通知神州云计算平台,如上述证明文件变更后导致乙方不再符合3.1条入驻条件或不具备履行本协议的情形出现时,神州云计算有权立即终止或中止本协议。
3.2.3 神州云计算将对乙方的证明三年间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并有权在入驻条件的基础上,要求乙方提供更多的证明文件,乙方需要按照神州云计算的要求提供,如乙方不能提供,则神州云计算有权立即终止或中止本协议。
3.2.4 责任条款:乙方同意为其未及时的通知或更新其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信息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其向神州云计算提供的全部证明文件真实、准确且不存在超过时效的文件(即保证所有证明文件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都处于有效期内)。如因上述原因发生纠纷或被相关国家主管机关处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如给神州云计算(包括其合作伙伴、代理人、职员等)造成损失的,商户同意赔偿其全部损失。
4.1 乙方需提出申请并满足以下条件后甲方即可以为乙方开通店铺:
(1)乙方已按照本协议第六条或其他补充协议(若有)中确定的金额和时间足额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和保证金;
(2)乙方已按照本协议第三条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件并经“神州云计算平台”审核通过,注册并成为“神州云计算平台”供应商;
(3)乙方已同意“神州云计算平台”相关规则;
4.2 乙方店铺的停止:
4.2.1 乙方需要停止店铺的,应至少提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由甲方停止该店铺的各项功能;甲方应当在签约时缴纳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中扣除履约部分费用后,退还乙方剩余费用。
4.2.2 在乙方经营过程中,发现以下任一情形时,神州云计算有权随时停止乙方经营店铺的权限:
(1)乙方不满足本协议第三条的入驻条件及资格要求;
(2)乙方产品价格、规格等信息标注错误,导致投诉、争议等纠纷,或遭到行政机关调查、处罚等;
(3)乙方经营产品质量、标识不合格,或产品涉嫌走私、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旧货、返修品、翻新品等;
(4)其他神州云计算有合理理由判断的情形。
5.1 甲方权利及义务:
5.1.1 甲方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及相应技术支持服务。
5.1.2 甲方对乙方在使用“神州云计算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积极予以回复,并可依乙方需求对其使用“神州云计算平台”提供合理的指导和培训。
5.1.3 甲方根据乙方产品为乙方提供推广方案,建立运营产品体系。
5.1.4 甲方有权合理利用乙方经销商及最终用户和销售政策为乙方进行经销商及最终用户和销售拓展,并根据乙方提供的政策和产品支持,在不影响公平合作的前提下选择推广和拓展方式。
5.1.5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神州云计算平台”入驻商家经营情况,组织相应的促销活动,乙方应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及商品情况积极予以支持。
5.1.6 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店铺的线上店面、详情页面及产品相关参数、宣传内容等信息是否符合“神州云计算平台”的平台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如不符合,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整改。甲方通知乙方整改的,乙方应积极配合。若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行为违反“神州云计算平台”的平台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且经甲方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自行更改有关信息使其符合前述法规及规则。因乙方发布上述信息不当致使甲方遭到行政处罚及涉入相关纠纷或诉讼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5.1.7 乙方知悉并认可甲方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的质量抽检行为、检测结果及处罚方式:甲方将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不定期对由乙方供应的在“神州云计算平台”的产品进行抽查检验。如检测产品不合格,乙方应承担购买样品及检测费用等甲方相关支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甲方选择继续与乙方合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保证金金额,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缴纳。
5.2 乙方权利及义务:
5.2.1 如果因乙方商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神州云计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或商誉上的损失),乙方应当赔偿“神州云计算”因此受到的损失。
5.2.2 乙方应为其经销商及最终用户提供售后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所售产品本身的最低服务标准。
5.2.3 乙方应配合甲方推广乙方产品,乙方应给予甲方各项优惠包括促销支持等用于开展促销、团购、抽奖等活动,且乙方应保证诚信原则,不得在上述活动中谋私舞弊、虚假操作或出现其他侵害甲方或甲方经销商及最终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甲方应事先将促销方案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参与甲方的促销活动。
5.2.4 乙方需提供“神州云计算平台”经销商及最终用户政策(包括销售返点、账期等)、市场支持、售前售后支持等,并由甲方反馈给经销商及最终用户。
5.2.5 乙方保证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与已通过“神州云计算”向乙方下过订单的经销商及最终用户合作或长期直接供货。
5.2.6 乙方不得在“神州云计算平台”直接或间接发布任何诱导“神州云计算”的经销商及最终用户到其他平台或乙方自身网络销售平台或渠道、或与乙方线下进行交易的信息,也不得在配送包裹中夹带此类诱导“神州云计算”经销商及最终用户的信息。
5.2.7 乙方不得隐瞒乙方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任何可能对“神州云计算”或“神州云计算平台”产生风险的事项,若乙方发现此类影响“神州云计算”商誉、正常经营、安全的事项而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的,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2.8 乙方违反本协议时,应立即向神州云计算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金、补足保证金差额等),同时,神州云计算有权暂缓支付未结算款项;乙方进一步知悉并同意,在乙方未按时承担法律责任时,神州云计算有权自暂缓支付的未结算款项中扣除相关款项。
5.2.9 乙方应向神州云计算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如未按照规定要求完成费用支付的,则神州云计算有权暂缓支付未结算货款,并有权自未向神州云计算结算的货款中扣除,如未结算货款不足抵扣的,则神州云计算有权从乙方交纳的任意一笔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6.1 乙方同意按照“神州云计算平台”中显示的标准以及后续更新的标准或补充协议(若有)中确定的标准向甲方支付下述费用:
6.1.1 平台技术服务费:
乙方在申请入驻及经营过程中,神州云计算提供相应的系统维护和支持服务,而向乙方收取的技术服务费。
(1)乙方应在协议生效后【7】日内向甲方缴纳【5000】元平台技术服务费;
(2)在本协议届满前,乙方选择继续使用“神州云计算平台”的,需在本协议届满前【30】日内缴纳下一年的平台技术服务费;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技术服务费需每年进行缴纳。
6.1.2 保证金:
(1)乙方应根据“神州云计算平台”相关规则,于本协议签署后【7】日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 】元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协议的保证,并同意在其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时,神州云计算有权根据相关约定扣除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或给予第三方赔偿。
(2)乙方同意缴纳的保证金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计算任何利息。“神州云计算平台”如使用保证金进行任何抵扣或赔付,将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等)通知乙方,并在书面通知中,说明抵扣和/或赔付原因及抵扣和/或赔付金额。
(3)保证金的退还:本协议终止且本协议或其他协议所约定的店铺所有订单终止、所有索赔完结后,乙方可向“神州云计算平台”提出退还保证金的书面申请,“神州云计算平台”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将保证金转入乙方指定账户,逾期支付保证金的,乙方有权要求按照逾期数额的每日千分之三承担违约金。
6.1.3 商品交易佣金:
乙方同意在其通过神州云计算平台每达成一笔交易,实时向神州云计算缴纳交易额的 1 %的商品交易佣金。
6.1.4 互联网营销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神州云计算平台中对应服务显示的标准。
6.1.5 经销商及最终用户拓展管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按经销商及最终用户拓展情况双方另行约定。
6.1.6 税费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自行承担相关税费,神州云计算无义务为乙方代扣代缴。
6.2 甲方账户信息(甲方修改账户应事先书面盖章方式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确认):
甲方账户:【110915322310301】
开户名:【北京神州数码云计算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招行双榆树支行】
6.3 费用结算方式
6.3.1 乙方同意每月 号结算上月交易额。
6.3.2 乙方同意,互联网营销服务及拓展管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7.1 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的签订、内容及在履行本协议期间所获知的另一方的内部信息、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关联公司除外)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根据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向政府、证券交易所和/或其他监管机构、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提供除外)。
7.2 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等,在本协议终止后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7.3 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在本协议终止之后仍然有效。
7.4 任何一方均应告知并督促其因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必须获知本协议内容及因合作而获知对方内部信息、商业秘密的雇员、代理人、顾问等遵守保密条款,并对其雇员、代理人、顾问等的行为承担责任。
8.1 乙方在未经“神州云计算”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与已通过“神州云计算”向乙方下过订单的经销商或最终用户直接进行交易、合作或签约等行为,以及非法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神州云计算系统数据或从事非法活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2 甲方通过“神州云计算平台”为乙方提供新经销商及最终用户拓展和乙方原有经销商及最终用户管理。甲方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为乙方拓展的经销商及最终用户都属于甲方签约经销商及最终用户,甲方有权禁止乙方在不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与甲方签约经销商及最终用户长期合作,尤其是享有乙方政策的合作。如有违反此项条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3 乙方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甲方客户信息,利诱、暗示、劝说、怂恿已通过“神州云计算”向乙方下过订单的经销商或最终用户与甲方之外的他方进行交易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没收乙方缴纳的保证金。
8.4 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任何一方违约,须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9.1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印章(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9.2 本协议届满前一个月,如乙方愿意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本协议项下各类服务,应向甲方提出相应续展服务的申请并按约定缴纳下一年度的平台技术服务费,且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本协议自动续期。
10.1 本协议其他条款变更或增加新的条款的,均须经缔约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1 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自然终止:
(1)甲乙双方未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完成续展的;
(2)双方签署新协议替代本协议的;
(3)乙方店铺服务停止或被停止持续时间达到一个月的。
11.2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缔约双方中任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无故提前终止本协议的,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终止本协议。本协议签署后,为使乙方顺利开展经营,甲方已提供人力、物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如因前述原因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的,乙方同意甲方不退还已缴纳的平台技术服务费,未缴纳的,乙方同意足额缴纳。
11.3 协议终止后后续事项的处理:
11.3.1 本协议终止,仅仅是指双方不再依据本协议约定开展新的合作,但并不影响结算条款、保密条款、责任承担条款、双方责任与义务条款、保证金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的法律效力,相关权利义务双方仍应继续承担并切实履行。
11.3.2 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甲乙双方进行清算,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对账及在途货物的处理。在途货物指双方合作终止前,经销商及最终用户已购买但尚未交付的产品,对于此类产品,乙方仍应按照合作终止前的流程交付并结算。
11.3.3 本协议终止,并不免除乙方依据本协议应向经销商及最终用户承担的相关服务及产品保证责任;如在甲乙双方合作终止后,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而导致“神州云计算”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仍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若他方要有甲方赔偿损失的,甲方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2.1 神州云计算针对所有商家的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变更、规则变更、通知等将以公告形式告知乙方,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送达,乙方应实时关注公告内容。
12.2 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系统通知公告等发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系统通知公告的,发送当日为送达日,以邮资预付的挂号信件,快递寄送的,签收日为送达日。
12.3 若一方变更联系方式而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因通知延误或不能送达而造成的损失由联系方式变更一方承担。
13.1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2 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
13.3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为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分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14.1 神州云计算的法律地位
14.1.1 神州云计算平台仅作为用户物色交易对象,就产品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的地点。本协议的签署并不意味着神州云计算成为乙方在神州云计算平台上与第三方所进行交易的参与者,对前述交易,神州云计算仅提供技术服务,不对乙方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与有效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乙方因进行交易、获取有偿服务或接触神州云计算服务器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支付;
14.1.2 使用服务下载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商户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每一个商户独自承担因此对其电脑系统或资料灭失造成的损失;
14.1.3 不论在任何情况下,神州云计算均不对由于Internet连接保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保障,店里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不可抗力,战争,政府行为,估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14.2 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